买房和买房是中国人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自古以来,风水就在中国流传。人们认为“吉祥屋”是业主追求安居乐业、健康吉祥的好兆头。因此,一旦遇到“邪恶的房子”,买房真的很让人不安。
现在,由于房价上涨,南京的二手房交易非常火爆。在二手房交易中,大多数人关注的是房价和学区。大多数人都想不到住房的不祥和吉祥的问题。但因为交易是二手房,见面的概率不大,但问题确实存在。作为一名律师,每年当一个客户买一栋闹鬼的房子时,他都会咨询该怎么办。如果买卖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他只能提起诉讼。
在二手房市场,“鬼屋”似乎确实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尴尬话题”。然而,在市场上是无法避免的,但在法律上是可以避免的。关键取决于你如何签署合同。
一起案件
发生地点:鼓楼区
35岁的吴和妻子在南京经营一家小吃店。为了让他们的孩子入籍并上学,他们花了140多万元在鼓楼区买了一栋学习区的房子。搬进来后,吴先生听说这房子十年前就“死了”,开始感到不安。
吴先生去了附近的一个警察局,发现10年前房子里发生了一起谋杀案:一个瘾君子进了原来主人的房子偷东西。被买菜回家的老人抓住后,老人被凶手杀死并烧死。虽然这起谋杀案已经持续了10多年,但吴先生的妻子非常不舒服,坚持要搬出房子。
我不敢住在新买的房子里,随之而来的问题一个接一个,谁敢接手"鬼屋"?如果你再卖,你能藏起来吗?一旦真相大白,即使有人买了房子,价格也会低得多。这些损失是什么?
结果,吴先生将原房主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5万英镑的房屋折旧损失。
鼓楼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谋杀案”已经远离房屋交易多年,并且在当年谋杀发生时被许多媒体广泛报道。原房主和他的家人一直住在这所房子里,直到房屋交易的日期。因此,吴先生要求原房主在10年后出售房子时说出他们所爱的人悲惨死亡的真相。揭开原主及其家人心脏上的伤疤是不合理的。因此,法院裁定,原所有人并不构成故意隐瞒谋杀。
至于命案的事实是否会导致房屋价值的贬值,鼓楼法院认为,吴先生仍然是房东,没有房屋转售的事实,因此没有证据主张交易价值的贬值。
最后,法院驳回了吴先生的主张。
案例2
发生地点:江宁区
和吴先生一样,来自江宁的赵女士最近也对“鬼屋”感到非常不安。
赵女士在南京努力工作了8年。早在8年前,她就看中了江宁的一栋新建筑。她没有从头开始。现在,这栋楼里的二手房价格翻了一番。随着婚姻的临近,她将在婚后有一个孩子,赵女士不再犹豫,决定放弃。通过中介,她看中了这栋楼里的一套二手房,总价为150万元。与另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赵女士支付首付款90万元,并为剩余房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赵女士和原房主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过户后,赵女士正准备装修新买的房子,但她不小心从左邻右舍听到有人跳楼。这吓坏了赵女士。为了证实谣言,她多次联系并核实了原主李某。李某称,跳楼事件确实发生过,但并没有影响到住所。他不需要把这一切都告诉赵女士。看到赵女士知道真相,李某主动“道歉”,随后又失言。
李某的态度激怒了赵女士。她找到了原来的中介小王,问小王:她向她推荐房子的时候,为什么不先落实房子的好坏呢?但中介王摊开双手说:我一开始问,房东说房子是幸运的,什么也没发生。你看,我们也注意到了"幸运屋"在三方协议中关于购买的房子。我们对房子厄运的理解仅限于房主的承诺。请原谅我!”
赵女士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她向我征求意见。据我了解,在二手房市场,80%的业主不会把房子的信息告知房屋中介,否则很难“卖”房子。其次,在目前的中介市场上,只有少数中介公司建立了“鬼屋数据库”。据北京一家中介统计,北京已记录在案的“鬼屋”有2000多套,而南京的情况不明。
因此,即使买家很谨慎,他们也可能无法有效地判断和拒绝他们遇到的房子。
让我教你一个技巧。
如果我买了一个二手“鬼屋”会怎么样?
“鬼屋”的概念既没有正式的定义,也没有法律上的定义,对于它是一种习俗还是封建迷信,仍然存在着不小的争议。在目前的纠纷解决实践中,律师首先提出了一个举措:首先,买方必须将房屋的好坏情况记录在通过中介签订的购房协议或三方协议上,并要求卖方承担房屋信息披露的义务。
如果房屋的卖方以书面形式承诺出售的房屋是“正常的”,并且买方在交易后发现他被骗去购买“鬼屋”,那么原房主可被视为构成“欺诈”。如果双方未能达成协议,一旦买方向法院提起诉讼,他很容易获得法院对“贬损费”的支持,甚至有权要求法院下令取消购买协议,从而达到“退房”的目的。
我这样说的原因是,任何业务关系都应该基于“诚实信用”的原则。“鬼屋”,即发生非正常死亡的房屋,虽然客观上不影响房屋的实际使用价值,但会严重影响购房者的心理感受,从而导致交易价值下降。这是房子的一个主要缺陷。
因此,从出售房屋的一开始,卖方就有义务按照诚实信用的交易道德向买方如实披露“鬼屋”信息。在出卖人故意隐瞒鬼屋信息、故意违反告知义务的情况下,买受人当然可以获得法院的支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上述观点的依据是:根据中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一方有权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手段,违背对方的真实意思或因重大误解而变更或解除对方订立的合同。由于“鬼屋”严重影响了买受人的购买意愿,是影响房屋买卖合同订立的重大事项,违背了买受人的真实意愿,隐瞒“鬼屋”信息违反了诚信原则。
在上述案件中,赵女士有权向法院提起上诉,或请求法院支持“贬损费”或请求法院直接取消烦人的购房合同(卖方必须全额返还购房款、税费及其他损失),条件是卖方姓李的书面承诺为幸运房,但实际出售的是鬼屋。
行业动态
二手房装饰
南充装修装饰网提供南充装修公司排名与装饰公司排名,让您轻松找到靠谱的装修公司及装修效果图。网站免费发布南充装修招标,找优质家装、工装公司就到南充装修网!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买房买到凶宅怎么办 这事真的很闹心的详细装修介绍和相关装修说明,装修问答栏目还介绍了装修行业好不好及怎么样的问题,关注装修问答更多栏目内容,注重系统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内容全面新颖、重点突出、通俗易懂,全面给您讲解装修问答怎么挑选选哪个的要点,是您装修问答装修参考的小助手。
以上文章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人立场,如需删除,请注明该网址:https://dajiafc.com/article/189985.html
买房和买房是中国人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自古以来,风水就在中国流传。人们认为“吉祥屋”是业主追求安居乐业、健康吉祥的好兆头。因此,一旦遇到“邪恶的房子”,买房真的很让人不安。
现在,由于房价上涨,南京的二手房交易非常火爆。在二手房交易中,大多数人关注的是房价和学区。大多数人都想不到住房的不祥和吉祥的问题。但因为交易是二手房,见面的概率不大,但问题确实存在。作为一名律师,每年当一个客户买一栋闹鬼的房子时,他都会咨询该怎么办。如果买卖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他只能提起诉讼。
在二手房市场,“鬼屋”似乎确实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尴尬话题”。然而,在市场上是无法避免的,但在法律上是可以避免的。关键取决于你如何签署合同。
一起案件
发生地点:鼓楼区
35岁的吴和妻子在南京经营一家小吃店。为了让他们的孩子入籍并上学,他们花了140多万元在鼓楼区买了一栋学习区的房子。搬进来后,吴先生听说这房子十年前就“死了”,开始感到不安。
吴先生去了附近的一个警察局,发现10年前房子里发生了一起谋杀案:一个瘾君子进了原来主人的房子偷东西。被买菜回家的老人抓住后,老人被凶手杀死并烧死。虽然这起谋杀案已经持续了10多年,但吴先生的妻子非常不舒服,坚持要搬出房子。
我不敢住在新买的房子里,随之而来的问题一个接一个,谁敢接手"鬼屋"?如果你再卖,你能藏起来吗?一旦真相大白,即使有人买了房子,价格也会低得多。这些损失是什么?
结果,吴先生将原房主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5万英镑的房屋折旧损失。
鼓楼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谋杀案”已经远离房屋交易多年,并且在当年谋杀发生时被许多媒体广泛报道。原房主和他的家人一直住在这所房子里,直到房屋交易的日期。因此,吴先生要求原房主在10年后出售房子时说出他们所爱的人悲惨死亡的真相。揭开原主及其家人心脏上的伤疤是不合理的。因此,法院裁定,原所有人并不构成故意隐瞒谋杀。
至于命案的事实是否会导致房屋价值的贬值,鼓楼法院认为,吴先生仍然是房东,没有房屋转售的事实,因此没有证据主张交易价值的贬值。
最后,法院驳回了吴先生的主张。
案例2
发生地点:江宁区
和吴先生一样,来自江宁的赵女士最近也对“鬼屋”感到非常不安。
赵女士在南京努力工作了8年。早在8年前,她就看中了江宁的一栋新建筑。她没有从头开始。现在,这栋楼里的二手房价格翻了一番。随着婚姻的临近,她将在婚后有一个孩子,赵女士不再犹豫,决定放弃。通过中介,她看中了这栋楼里的一套二手房,总价为150万元。与另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赵女士支付首付款90万元,并为剩余房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赵女士和原房主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过户后,赵女士正准备装修新买的房子,但她不小心从左邻右舍听到有人跳楼。这吓坏了赵女士。为了证实谣言,她多次联系并核实了原主李某。李某称,跳楼事件确实发生过,但并没有影响到住所。他不需要把这一切都告诉赵女士。看到赵女士知道真相,李某主动“道歉”,随后又失言。
李某的态度激怒了赵女士。她找到了原来的中介小王,问小王:她向她推荐房子的时候,为什么不先落实房子的好坏呢?但中介王摊开双手说:我一开始问,房东说房子是幸运的,什么也没发生。你看,我们也注意到了"幸运屋"在三方协议中关于购买的房子。我们对房子厄运的理解仅限于房主的承诺。请原谅我!”
赵女士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她向我征求意见。据我了解,在二手房市场,80%的业主不会把房子的信息告知房屋中介,否则很难“卖”房子。其次,在目前的中介市场上,只有少数中介公司建立了“鬼屋数据库”。据北京一家中介统计,北京已记录在案的“鬼屋”有2000多套,而南京的情况不明。
因此,即使买家很谨慎,他们也可能无法有效地判断和拒绝他们遇到的房子。
让我教你一个技巧。
如果我买了一个二手“鬼屋”会怎么样?
“鬼屋”的概念既没有正式的定义,也没有法律上的定义,对于它是一种习俗还是封建迷信,仍然存在着不小的争议。在目前的纠纷解决实践中,律师首先提出了一个举措:首先,买方必须将房屋的好坏情况记录在通过中介签订的购房协议或三方协议上,并要求卖方承担房屋信息披露的义务。
如果房屋的卖方以书面形式承诺出售的房屋是“正常的”,并且买方在交易后发现他被骗去购买“鬼屋”,那么原房主可被视为构成“欺诈”。如果双方未能达成协议,一旦买方向法院提起诉讼,他很容易获得法院对“贬损费”的支持,甚至有权要求法院下令取消购买协议,从而达到“退房”的目的。
我这样说的原因是,任何业务关系都应该基于“诚实信用”的原则。“鬼屋”,即发生非正常死亡的房屋,虽然客观上不影响房屋的实际使用价值,但会严重影响购房者的心理感受,从而导致交易价值下降。这是房子的一个主要缺陷。
因此,从出售房屋的一开始,卖方就有义务按照诚实信用的交易道德向买方如实披露“鬼屋”信息。在出卖人故意隐瞒鬼屋信息、故意违反告知义务的情况下,买受人当然可以获得法院的支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上述观点的依据是:根据中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一方有权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手段,违背对方的真实意思或因重大误解而变更或解除对方订立的合同。由于“鬼屋”严重影响了买受人的购买意愿,是影响房屋买卖合同订立的重大事项,违背了买受人的真实意愿,隐瞒“鬼屋”信息违反了诚信原则。
在上述案件中,赵女士有权向法院提起上诉,或请求法院支持“贬损费”或请求法院直接取消烦人的购房合同(卖方必须全额返还购房款、税费及其他损失),条件是卖方姓李的书面承诺为幸运房,但实际出售的是鬼屋。
行业动态
二手房装饰
如需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 杭州尚品装修网装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