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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国有划拨土地过户如何办理?

来源:南充装修装饰网 浏览数:35次查看 发布时间:2025-06-28 17:37:43
简介:关于请问国有划拨土地过户如何办理?的相关装修疑问,相信很多朋友对此并不是非常清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装修知识要点,小编特此为大家整理出如下讲解内容,希望下面的装修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
如果有更好的建议或者想看更多关于装修问答怎么样到底好不好,可以多多关注南充装修装饰网。

《来自静静G.own的回答:》

1.申请。

交易当事人应当申请转让,交易当事人还应当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法人资格证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接受和审查。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利用情况向规划管理部门咨询。经审查,申请土地用途符合规划和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地价评估,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并制定协议出让方案。

3.地价评估。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拟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股权价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拟转让的时点。

4.确定转让费并制定转让费计划。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状况,在办理出让手续时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支付的金额,并制定协议出让方案。土地使用权出让应付金额按以下公式确定:

(1)如转让后土地使用情况如用途等未发生变化;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转让时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转让时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股权价格。

(2)如转让后土地用途发生变化:应付土地出让金=转让时新土地使用条件下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转让时原土地使用条件下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股权价格。

5.提交计划供批准,并发出转让批准通知。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协议出让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协议出让方案批准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申请人发放《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通知的内容包括:批准转让的标的物、土地使用权的原所有人、确定转让受让人的条件、受让人的权利和义务、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

6.公开交易。

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当在有形土地市场等场所公开交易拟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确定受让人和交易价格。

7.签署转让合同。

受让人和交易价格通过公开交易确定后,转让方应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价格。

8.办理转移手续。

受让方应在交易结束后10日内,持转让合同、原土地使用证、转让批准通知书、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等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批准的协议出让计划,公开交易等。一、依法收回原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决定,取消土地登记,收回原土地证书,并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来自zqq25000的回答:》

首先,在分配建房用地时,应支付土地出让金。有两种支付标准,一种是政府文件规定的,另一种是评估。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收费后发给土地使用证。

我没听说房地产部门直接收取房价的1%。当然,如果土地证没有被土地局更改,原土地的性质仍然是

1.申请:土地使用者需要转让、出租或者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持规定的法律文件和资料向当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答复:行政管理部门收到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或抵押的书面申请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答复。

3.出让:行政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协商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土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和抵押法》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和抵押合同。

5.转让登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60天内,土地使用者应向当地土地使用权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出让金,并向土地使用权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6.转让、出租、抵押登记:双方应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后15日内,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登记手续。

我希望我能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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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国有划拨土地过户如何办理?

作者:南充装修装饰网2020-09-08 13:54:1035+关注

《来自静静G.own的回答:》

1.申请。

交易当事人应当申请转让,交易当事人还应当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法人资格证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接受和审查。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利用情况向规划管理部门咨询。经审查,申请土地用途符合规划和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地价评估,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并制定协议出让方案。

3.地价评估。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拟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股权价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拟转让的时点。

4.确定转让费并制定转让费计划。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状况,在办理出让手续时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支付的金额,并制定协议出让方案。土地使用权出让应付金额按以下公式确定:

(1)如转让后土地使用情况如用途等未发生变化;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转让时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转让时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股权价格。

(2)如转让后土地用途发生变化:应付土地出让金=转让时新土地使用条件下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转让时原土地使用条件下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股权价格。

5.提交计划供批准,并发出转让批准通知。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协议出让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协议出让方案批准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申请人发放《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通知的内容包括:批准转让的标的物、土地使用权的原所有人、确定转让受让人的条件、受让人的权利和义务、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

6.公开交易。

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当在有形土地市场等场所公开交易拟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确定受让人和交易价格。

7.签署转让合同。

受让人和交易价格通过公开交易确定后,转让方应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价格。

8.办理转移手续。

受让方应在交易结束后10日内,持转让合同、原土地使用证、转让批准通知书、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等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批准的协议出让计划,公开交易等。一、依法收回原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决定,取消土地登记,收回原土地证书,并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来自zqq25000的回答:》

首先,在分配建房用地时,应支付土地出让金。有两种支付标准,一种是政府文件规定的,另一种是评估。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收费后发给土地使用证。

我没听说房地产部门直接收取房价的1%。当然,如果土地证没有被土地局更改,原土地的性质仍然是

1.申请:土地使用者需要转让、出租或者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持规定的法律文件和资料向当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答复:行政管理部门收到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或抵押的书面申请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答复。

3.出让:行政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协商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土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和抵押法》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和抵押合同。

5.转让登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60天内,土地使用者应向当地土地使用权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出让金,并向土地使用权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6.转让、出租、抵押登记:双方应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后15日内,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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