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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补偿金追诉年限是多久?

来源:南充装修装饰网 浏览数:42次查看 发布时间:2025-06-26 03:55:53
简介:关于劳动合同法补偿金追诉年限是多久?的相关装修疑问,相信很多朋友对此并不是非常清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装修知识要点,小编特此为大家整理出如下讲解内容,希望下面的装修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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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就和你抢的回答:》

劳动仲裁的追溯期限为5年,但可以向法院上诉。这种仲裁没有追溯效力限制。

目前,对劳动争议的处理态度是由用人单位和被告方提供证据,证据最好,这样可以提高胜诉率。然而,如果没有合同,一些有效信息也可以作为提起诉讼的证据(如地址簿、工作服、工作证、工资单记录、工资单)。

《劳动争议仲裁法》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民法通则》是两年,通常指《劳动争议仲裁法》的一年诉讼时效。我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来自a1129449813的回答:》

如果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已建立,但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计算如下: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有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的工作年限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计算。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自就业之日起计算。如果雇主和雇员以雇员不能胜任工作为由,经培训和工作地点差价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达成终止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一致意见,则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雇员将获得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最多不得超过12年。员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如因非协商一致的原因终止劳动合同或员工不胜任工作,员工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领取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自雇佣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12年。

33.《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非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补偿,但不要求额外的经济补偿。补偿的计算期限从实际就业之日起计算,并应包括《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劳动者的工作期限。

《来自爱兔名人的回答:》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消灭,即劳动关系因某些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权利义务终止,但依法续订劳动合同和依法应当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外。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包括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相应的附随义务。中国第《劳动合同法》号法律第46条规定,按照中国第《劳动合同法》号法律第44条第1款的规定终止定期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外。本案中,由于陈某与甲方之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合同终止。陈某的情况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4条和第46条的要求,因此甲方应向陈某支付经济补偿。

但是,根据本法第《劳动合同法》条第97条第3款的规定,本法施行后,本法施行之日已有的劳动合同即行解除或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期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用人单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适用当时有关规定。甲方只需向支付2008年和2009年的经济补偿金及陈两个月的工资。但是,在《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劳动部第38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终止后,劳动合同立即终止,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当时的法律,从2001年到2007年,甲公司无需向陈某支付经济补偿金。由于甲公司已于2008年和2009年向陈某支付了经济补偿金,陈某要求甲公司在2008年之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法律上是没有根据的。因此,法院驳回了陈某的主张。从这一案例来看,员工在为用人单位工作近十年时,应注意延长劳动合同的时间,以避免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不断订立短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以终止劳动合同的方式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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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补偿金追诉年限是多久?

作者:南充装修装饰网2020-09-11 14:30:3142+关注

《来自就和你抢的回答:》

劳动仲裁的追溯期限为5年,但可以向法院上诉。这种仲裁没有追溯效力限制。

目前,对劳动争议的处理态度是由用人单位和被告方提供证据,证据最好,这样可以提高胜诉率。然而,如果没有合同,一些有效信息也可以作为提起诉讼的证据(如地址簿、工作服、工作证、工资单记录、工资单)。

《劳动争议仲裁法》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民法通则》是两年,通常指《劳动争议仲裁法》的一年诉讼时效。我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来自a1129449813的回答:》

如果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已建立,但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计算如下: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有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的工作年限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计算。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自就业之日起计算。如果雇主和雇员以雇员不能胜任工作为由,经培训和工作地点差价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达成终止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一致意见,则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雇员将获得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最多不得超过12年。员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如因非协商一致的原因终止劳动合同或员工不胜任工作,员工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领取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自雇佣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12年。

33.《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非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补偿,但不要求额外的经济补偿。补偿的计算期限从实际就业之日起计算,并应包括《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劳动者的工作期限。

《来自爱兔名人的回答:》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消灭,即劳动关系因某些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权利义务终止,但依法续订劳动合同和依法应当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外。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包括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相应的附随义务。中国第《劳动合同法》号法律第46条规定,按照中国第《劳动合同法》号法律第44条第1款的规定终止定期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外。本案中,由于陈某与甲方之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合同终止。陈某的情况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4条和第46条的要求,因此甲方应向陈某支付经济补偿。

但是,根据本法第《劳动合同法》条第97条第3款的规定,本法施行后,本法施行之日已有的劳动合同即行解除或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期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用人单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适用当时有关规定。甲方只需向支付2008年和2009年的经济补偿金及陈两个月的工资。但是,在《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劳动部第38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终止后,劳动合同立即终止,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当时的法律,从2001年到2007年,甲公司无需向陈某支付经济补偿金。由于甲公司已于2008年和2009年向陈某支付了经济补偿金,陈某要求甲公司在2008年之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法律上是没有根据的。因此,法院驳回了陈某的主张。从这一案例来看,员工在为用人单位工作近十年时,应注意延长劳动合同的时间,以避免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不断订立短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以终止劳动合同的方式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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