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流光飞舞829的回答:》
我国关于担保物权实现的规定散见于《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和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其中《物权法》第195条、第220条和第237条均对担保物权的实现做出了规定。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拍卖、变卖等非诉讼方式实现担保物权。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15章明确将担保物权的实现纳入特别程序,并在第196条和第197条中作出了具体规定。第一百九十六条明确规定,担保物权的申请应当由物权人和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其他人向担保物权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依照《物权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办理。从上述规定来看,对于抵押权人申请实现担保物权,限制后没有规定,担保物权和其他有权要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都可以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第二顺位抵押权人作为担保物权的持有人,在其债权届满或者其他同意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发生后,有权提起实现担保物权的诉讼。在这种情况下,虽然申请人是第二顺位抵押权人,且有优先抵押权,但由于抵押物价值充足,在为优先债权留足份额后仍有足够的盈余,申请人有权提起诉讼实现担保物权,法院不能以其有优先抵押权为由直接驳回申请。如果申请人的申请以此为由被驳回,这不符合该制度的宗旨和特别程序案件的效率追求。2.第二顺位抵押权人为实现担保物权而提起的诉讼,需要审查抵押财产的现有价值是否足够。从程序的性质来看,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程序是一种特殊的程序。法院不需要进行实质性审查。对申请书所附主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证明材料进行正式审查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决定拍卖或者变卖抵押财产。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但是,在后续抵押权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法院需要额外审查抵押财产的现有价值是否足以实现全部抵押,并应为之前的抵押保留足够的股份。在实践中,优先抵押权因各种原因可能不提起实现担保物权的诉讼,但由于其具有优先受偿权,法院在提起实现担保物权的诉讼并给予许可时,应在民事判决书中明确指出,二级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超出了一级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来自a1129449813的回答:》
根据《担保法》第35条的规定,该财产抵押后,其价值大于有担保债权的余额,可以再次抵押。《物权法》没有对余额的再抵押和过抵押作出禁止性规定。因此,只要你与债权人达成共识,债权人愿意成为第二个抵押权人。登记机关可以通过提交申请表、双方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相关材料为您办理二次抵押。
因此,不需要同意,但一般登记当局应通知目前处理抵押的债权人,他只能是第二顺位抵押权人。第二抵押登记机构很少成立。
下一篇:南京威虹音响专卖店在哪?
南充装修装饰网提供南充装修公司排名与装饰公司排名,让您轻松找到靠谱的装修公司及装修效果图。网站免费发布南充装修招标,找优质家装、工装公司就到南充装修网!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第二顺位抵押担保可以实现吗?的详细装修介绍和相关装修说明,装修问答栏目还介绍了装修行业好不好及怎么样的问题,关注装修问答更多栏目内容,注重系统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内容全面新颖、重点突出、通俗易懂,全面给您讲解装修问答怎么挑选选哪个的要点,是您装修问答装修参考的小助手。
以上文章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人立场,如需删除,请注明该网址:https://dajiafc.com/article/213883.html
《来自流光飞舞829的回答:》
我国关于担保物权实现的规定散见于《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和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其中《物权法》第195条、第220条和第237条均对担保物权的实现做出了规定。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拍卖、变卖等非诉讼方式实现担保物权。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15章明确将担保物权的实现纳入特别程序,并在第196条和第197条中作出了具体规定。第一百九十六条明确规定,担保物权的申请应当由物权人和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其他人向担保物权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依照《物权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办理。从上述规定来看,对于抵押权人申请实现担保物权,限制后没有规定,担保物权和其他有权要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都可以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第二顺位抵押权人作为担保物权的持有人,在其债权届满或者其他同意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发生后,有权提起实现担保物权的诉讼。在这种情况下,虽然申请人是第二顺位抵押权人,且有优先抵押权,但由于抵押物价值充足,在为优先债权留足份额后仍有足够的盈余,申请人有权提起诉讼实现担保物权,法院不能以其有优先抵押权为由直接驳回申请。如果申请人的申请以此为由被驳回,这不符合该制度的宗旨和特别程序案件的效率追求。2.第二顺位抵押权人为实现担保物权而提起的诉讼,需要审查抵押财产的现有价值是否足够。从程序的性质来看,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程序是一种特殊的程序。法院不需要进行实质性审查。对申请书所附主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证明材料进行正式审查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决定拍卖或者变卖抵押财产。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但是,在后续抵押权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法院需要额外审查抵押财产的现有价值是否足以实现全部抵押,并应为之前的抵押保留足够的股份。在实践中,优先抵押权因各种原因可能不提起实现担保物权的诉讼,但由于其具有优先受偿权,法院在提起实现担保物权的诉讼并给予许可时,应在民事判决书中明确指出,二级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超出了一级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来自a1129449813的回答:》
根据《担保法》第35条的规定,该财产抵押后,其价值大于有担保债权的余额,可以再次抵押。《物权法》没有对余额的再抵押和过抵押作出禁止性规定。因此,只要你与债权人达成共识,债权人愿意成为第二个抵押权人。登记机关可以通过提交申请表、双方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相关材料为您办理二次抵押。
因此,不需要同意,但一般登记当局应通知目前处理抵押的债权人,他只能是第二顺位抵押权人。第二抵押登记机构很少成立。
如需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 杭州尚品装修网装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