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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陈列室设计要求有哪些?

来源:南充装修装饰网 浏览数:23次查看 发布时间:2025-06-25 12:49:02
简介:关于档案陈列室设计要求有哪些?的相关装修疑问,相信很多朋友对此并不是非常清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装修知识要点,小编特此为大家整理出如下讲解内容,希望下面的装修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
如果有更好的建议或者想看更多关于装修问答怎么样到底好不好,可以多多关注南充装修装饰网。

《来自小虎_4652的回答:》

五、应有良好的通风。

六、每个阅览室的设计面积应不小于每间普通阅览室3.5平方米;每个专用阅览室不应小于4平方米。如果使用单间,面积不应小于12平方米。

第3.3.3条微阅览室。

首先,最好朝北,避免朝西。它不应位于建筑物的地下室或顶层。二、应设置空调或机械通风设备。

第三,应采用间接照明,并在阅读台上设置局部照明。第四节业务和技术前提

第3.4.1条商务技术室由缩微室、复印印刷室、计算机室、静电复印室和再版胶印室组成。

室、理化实验室、声像档案技术处理室、中央控制室、粘贴室、装订室、接收室、除尘室、熏蒸室、除酸室、整理编目室、编辑研究室、出版发行室等。根据档案馆的等级、规模和实际需要,选择和设置上述房间。

第3.4.2条微缩室包括数据编辑室、微缩室(包括主机室和小机房)、冲洗和处理室。

配药和实验室、质检室、校对和编目室、复印室、放大和缩小室、缩微胶片库和备件库等。非缩微胶片复制中心可以缩小规模,根据需要组织支持室。

第3.4.3条缩微室应位于底层,并形成一个单独的区域。

首先,缩微胶卷室必须防止振动;防止空气污染;各设备之间严禁照明干扰,并应设置遮阳帘。室内净高不应小于3米,大型摄像室净高不应小于3.20米。室内地面应坚实平整,便于清洁,墙面不应使用白色或强反光面。

其次,复印室应干净、无尘,地面应防静电。门窗应密封,严密屏蔽紫外线,并应有强制排气和空气净化设施。

三、冲洗治疗室应严密遮阳;室内墙裙、地面和管道应采取保护措施;应有供水和排水,并满足冲洗过程所需的水质、水压和水量;污水处理池应设置在室外。

第3.4.4条复制印刷室包括复制室、清洗室、图像放大室和清洗干燥室。其中重映室和冲洗

该室可与缩微胶片室和缩微胶片室的处理室共用。为防止火灾和潮湿,清洗和干燥室应位于缩微品区域之外。

第3.4.5条机房包括计算机房、软硬件房、终端房、媒体库和辅助用房等。根据选定的机器

第一类旨在满足环境要求。

一、计算机主机房应根据设备要求考虑防振、隔音、防尘、防潮、防腐蚀和防电磁干扰。地面应为架空地面,架空层净高不小于0.3米。

二是空调间、泵房、非停电设备间等辅助用房应分开设置。

第3.4.6条复印室

首先,为了防止空气污染,不应设在微形室和计算机房的区域。

较大的档案馆集中配备了一个供内部使用的复印室,在资料室附近设立另一个复印室通常是合适的。较小档案的复印室也应设在资料室附近。二、应设置独立的强制排气装置。每台复印机的使用面积按8平方米计算。

第3.4.7条中央控制室

首先,应位于一楼主入口附近

二、室内应设置空调或局部空调。

三、与其他房屋隔断的墙体,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3小时,楼面不应小于2小时。隔墙上的门应使用甲级防火门。

第3.4.8条熏蒸室

首先,使用面积一般为10平方米。

二、屋顶外应有单独、直接的排气管,废气排放应符合

第3.4.12条编目室、编研室和出版发行室应安装固定壁柜。

第五节办公及辅助用房

第3.5.1条办公室及辅助用房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印刷打字室、值班室、电话室、空调室。

配电室、储藏室和卫生间等。不同等级和大小的档案馆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上述房间。

第3.5.2条办公室应考虑存放参考书或固定壁柜的位置。

第3.5.3条卫生间的位置不仅要注意使用方便,还要相对隐蔽,并有防止臭气溢出的措施。

第四章文件保护第1节保护内容

第4.1.1条保护包括外围保护结构的绝缘、隔热、温湿度要求、防潮、防水、防晒和防紫外线保护

线照射、防尘、防污染、防虫(霉菌、昆虫、老鼠等。)、防盗等。其他相关的抗震、防雷和防火,请参考本规范的相关章节。

第4.1.2条温度和湿度要求应根据档案的等级、规模和重要性区别对待。其他的

设计中应适当解决保护要求。

第4.1.3条视听档案、缩微品等非纸质档案库,除按本章有关规定保存外,还应按照用途保存。

设计的特殊要求。第2节温度和湿度要求

第4.2.1条不同等级、不同大小档案的温湿度要求应采用不同的标准:可设计甲级档案

使用空调或局部空调;乙级档案馆可设计有供暖、机械通风、自然通风或局部空调;丙类档案可设计有供暖、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第三节防潮、防水

第4.3.1条博物馆区应组织畅通的排水系统,防止积水。

第4.3.2条室内地面应高于室外地面,一般不低于0.45米。

首先,填土时应考虑防潮。

二、使用架空地面时,架空层净高不低于0.45米。架空地板下部地面应为简易防水地面,并高出室外地面不小于0.15米,排水坡度不小于1%。架空地板上方的地面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潮湿。

架空地板的外壁应设有通风孔。风口处应安装铸铁通风格栅或金属网以及可开启的密封设施。第4节防止阳光和紫外线辐射

4.4.1档案馆和档案查阅室应当消除或减少紫外线对档案和数据的危害。

第4.4.2条自然采光档案室和其他业务技术用房应配备防紫外线玻璃和遮阳设施,以防止

停止阳光直射。

第4.4.3条档案馆及其他档案馆用人工照明时,应选用乳白色灯罩的白炽灯。如果被采纳

使用荧光灯时,应过滤紫外线并采取防火措施。第五节防尘和防污染

第4.5.1条档案绿化设计应考虑防尘、空气净化、降温、防噪音等要求,避免树种选择

没有飞花和杂物。

第4.5.2条空气中有害气体含量超过规定标准时,通风系统应采取净化措施。

第4.5.3条锅炉房、除尘室、熏蒸室、实验室、印刷暗室等房间的合理布置和结

有必要设置通风装置,以减少灰尘和有害气体对库区的影响。

第4.5.4条档案室的地面应光滑、平整、耐磨。室内装饰、配件和固定家具等的其他设计要求。

表面平整,结构简单。第六节防虫防鼠

第4.6.1条所有管道应穿过墙壁或地板和地板进行密封,其他墙壁上的孔洞应采取保护措施。底部

地面应采用实心地板。

第4.6.2条门与地面之间的间隙不得超过5毫米。Met

第5.1.1条档案应视为单独的防火区。库区与其他部分之间的隔墙应采用防火墙

耐火极限不低于4小时的不可燃物质。其他内隔墙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小时的不燃材料。

第5.1.2条防火门的宽度不得小于1米。

第5.1.3条档案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符合本章所列规定以及国家颁布的现行建筑。

消防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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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陈列室设计要求有哪些?

作者:南充装修装饰网2020-10-21 11:42:0923+关注

《来自小虎_4652的回答:》

五、应有良好的通风。

六、每个阅览室的设计面积应不小于每间普通阅览室3.5平方米;每个专用阅览室不应小于4平方米。如果使用单间,面积不应小于12平方米。

第3.3.3条微阅览室。

首先,最好朝北,避免朝西。它不应位于建筑物的地下室或顶层。二、应设置空调或机械通风设备。

第三,应采用间接照明,并在阅读台上设置局部照明。第四节业务和技术前提

第3.4.1条商务技术室由缩微室、复印印刷室、计算机室、静电复印室和再版胶印室组成。

室、理化实验室、声像档案技术处理室、中央控制室、粘贴室、装订室、接收室、除尘室、熏蒸室、除酸室、整理编目室、编辑研究室、出版发行室等。根据档案馆的等级、规模和实际需要,选择和设置上述房间。

第3.4.2条微缩室包括数据编辑室、微缩室(包括主机室和小机房)、冲洗和处理室。

配药和实验室、质检室、校对和编目室、复印室、放大和缩小室、缩微胶片库和备件库等。非缩微胶片复制中心可以缩小规模,根据需要组织支持室。

第3.4.3条缩微室应位于底层,并形成一个单独的区域。

首先,缩微胶卷室必须防止振动;防止空气污染;各设备之间严禁照明干扰,并应设置遮阳帘。室内净高不应小于3米,大型摄像室净高不应小于3.20米。室内地面应坚实平整,便于清洁,墙面不应使用白色或强反光面。

其次,复印室应干净、无尘,地面应防静电。门窗应密封,严密屏蔽紫外线,并应有强制排气和空气净化设施。

三、冲洗治疗室应严密遮阳;室内墙裙、地面和管道应采取保护措施;应有供水和排水,并满足冲洗过程所需的水质、水压和水量;污水处理池应设置在室外。

第3.4.4条复制印刷室包括复制室、清洗室、图像放大室和清洗干燥室。其中重映室和冲洗

该室可与缩微胶片室和缩微胶片室的处理室共用。为防止火灾和潮湿,清洗和干燥室应位于缩微品区域之外。

第3.4.5条机房包括计算机房、软硬件房、终端房、媒体库和辅助用房等。根据选定的机器

第一类旨在满足环境要求。

一、计算机主机房应根据设备要求考虑防振、隔音、防尘、防潮、防腐蚀和防电磁干扰。地面应为架空地面,架空层净高不小于0.3米。

二是空调间、泵房、非停电设备间等辅助用房应分开设置。

第3.4.6条复印室

首先,为了防止空气污染,不应设在微形室和计算机房的区域。

较大的档案馆集中配备了一个供内部使用的复印室,在资料室附近设立另一个复印室通常是合适的。较小档案的复印室也应设在资料室附近。二、应设置独立的强制排气装置。每台复印机的使用面积按8平方米计算。

第3.4.7条中央控制室

首先,应位于一楼主入口附近

二、室内应设置空调或局部空调。

三、与其他房屋隔断的墙体,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3小时,楼面不应小于2小时。隔墙上的门应使用甲级防火门。

第3.4.8条熏蒸室

首先,使用面积一般为10平方米。

二、屋顶外应有单独、直接的排气管,废气排放应符合

第3.4.12条编目室、编研室和出版发行室应安装固定壁柜。

第五节办公及辅助用房

第3.5.1条办公室及辅助用房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印刷打字室、值班室、电话室、空调室。

配电室、储藏室和卫生间等。不同等级和大小的档案馆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上述房间。

第3.5.2条办公室应考虑存放参考书或固定壁柜的位置。

第3.5.3条卫生间的位置不仅要注意使用方便,还要相对隐蔽,并有防止臭气溢出的措施。

第四章文件保护第1节保护内容

第4.1.1条保护包括外围保护结构的绝缘、隔热、温湿度要求、防潮、防水、防晒和防紫外线保护

线照射、防尘、防污染、防虫(霉菌、昆虫、老鼠等。)、防盗等。其他相关的抗震、防雷和防火,请参考本规范的相关章节。

第4.1.2条温度和湿度要求应根据档案的等级、规模和重要性区别对待。其他的

设计中应适当解决保护要求。

第4.1.3条视听档案、缩微品等非纸质档案库,除按本章有关规定保存外,还应按照用途保存。

设计的特殊要求。第2节温度和湿度要求

第4.2.1条不同等级、不同大小档案的温湿度要求应采用不同的标准:可设计甲级档案

使用空调或局部空调;乙级档案馆可设计有供暖、机械通风、自然通风或局部空调;丙类档案可设计有供暖、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第三节防潮、防水

第4.3.1条博物馆区应组织畅通的排水系统,防止积水。

第4.3.2条室内地面应高于室外地面,一般不低于0.45米。

首先,填土时应考虑防潮。

二、使用架空地面时,架空层净高不低于0.45米。架空地板下部地面应为简易防水地面,并高出室外地面不小于0.15米,排水坡度不小于1%。架空地板上方的地面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潮湿。

架空地板的外壁应设有通风孔。风口处应安装铸铁通风格栅或金属网以及可开启的密封设施。第4节防止阳光和紫外线辐射

4.4.1档案馆和档案查阅室应当消除或减少紫外线对档案和数据的危害。

第4.4.2条自然采光档案室和其他业务技术用房应配备防紫外线玻璃和遮阳设施,以防止

停止阳光直射。

第4.4.3条档案馆及其他档案馆用人工照明时,应选用乳白色灯罩的白炽灯。如果被采纳

使用荧光灯时,应过滤紫外线并采取防火措施。第五节防尘和防污染

第4.5.1条档案绿化设计应考虑防尘、空气净化、降温、防噪音等要求,避免树种选择

没有飞花和杂物。

第4.5.2条空气中有害气体含量超过规定标准时,通风系统应采取净化措施。

第4.5.3条锅炉房、除尘室、熏蒸室、实验室、印刷暗室等房间的合理布置和结

有必要设置通风装置,以减少灰尘和有害气体对库区的影响。

第4.5.4条档案室的地面应光滑、平整、耐磨。室内装饰、配件和固定家具等的其他设计要求。

表面平整,结构简单。第六节防虫防鼠

第4.6.1条所有管道应穿过墙壁或地板和地板进行密封,其他墙壁上的孔洞应采取保护措施。底部

地面应采用实心地板。

第4.6.2条门与地面之间的间隙不得超过5毫米。Met

第5.1.1条档案应视为单独的防火区。库区与其他部分之间的隔墙应采用防火墙

耐火极限不低于4小时的不可燃物质。其他内隔墙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小时的不燃材料。

第5.1.2条防火门的宽度不得小于1米。

第5.1.3条档案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符合本章所列规定以及国家颁布的现行建筑。

消防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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