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住宅区,我相信每个人都很熟悉。它是指城市中居住环境相对独立的大型居住区,为业主提供许多公共服务设施。然后问题出现了。你知道住宅区的公共设施包括什么吗?社区公用事业的主要类别是什么?别担心,我会一个一个地给出这两个问题的答案。
社区的公共设施是什么
1.绿化和小块(如亭子、水池、喷泉、公共座椅等。)
2.公共照明设备
3、公共消防设备、消防楼梯、通道
4.公共安全设备(如围栏、摄像机、护栏、公园大门等)。)
5.公共场所和公共道路
6、公共给排水设施(排水管道、管井、管阀、雨水管道和污水多孔过滤器等))
7、公共配电设施(配电箱、电力管井、开关箱和线槽等。)
8.公共弱电设施(电信设备、网络光纤设备、弱电管井、调度室等)。)
9.公共健身和娱乐设施
10、建筑屋顶屋顶和普通外墙
11、电梯、电梯等候厅
12.公共走廊、单元大厅和公共厕所(非必要)
13、建筑基础及其他基础设施
公共设施的所有权,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属于全体业主。根据草案《物权法》的规定:“停车位和车库应满足业主的需求。有协议的,停车位和车库的所有权以协议为准。如果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它属于所有所有者。”
社区公共设施的主要所有权类型是什么?
首先,应该具体分析社区公共设施的属性
从《物权法》开始分析社区公共设施的归属,主要区分以下情况:
(a)道路、绿地、电梯、楼梯、走廊和屋顶等。这种公共设施是社区不可缺少的,与整个居住社区形成一个整体。它们不具有独立产权的含义。事实上,这种公共配套设施的面积已经分配给业主购买的面积作为一个共享面积。无论合同如何规定其所有权,它都属于所有人。
(2)停车场、俱乐部和户外广告位等。这种公共设施与业主的生活有很大关系,但与上面的其他公共设施相比,它对业主的生活并不具有决定性。没有这些设施,业主就不能使用它们。更重要的是,这种公共设施不是作为一个池分配给业主的购买区。因此,开发商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他们的所有权。
二。《物权法》第6章业主对建筑物的所有权
第71条:业主有权部分享有、拥有、使用和处置建筑物。业主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编者按:在阅读了上述介绍之后,我相信每个人都对社区中的公共设施有了更好的理解。如果您需要更多的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我们将为您呈现更多精彩的内容。
社区的公共设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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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住宅区,我相信每个人都很熟悉。它是指城市中居住环境相对独立的大型居住区,为业主提供许多公共服务设施。然后问题出现了。你知道住宅区的公共设施包括什么吗?社区公用事业的主要类别是什么?别担心,我会一个一个地给出这两个问题的答案。
社区的公共设施是什么
1.绿化和小块(如亭子、水池、喷泉、公共座椅等。)
2.公共照明设备
3、公共消防设备、消防楼梯、通道
4.公共安全设备(如围栏、摄像机、护栏、公园大门等)。)
5.公共场所和公共道路
6、公共给排水设施(排水管道、管井、管阀、雨水管道和污水多孔过滤器等))
7、公共配电设施(配电箱、电力管井、开关箱和线槽等。)
8.公共弱电设施(电信设备、网络光纤设备、弱电管井、调度室等)。)
9.公共健身和娱乐设施
10、建筑屋顶屋顶和普通外墙
11、电梯、电梯等候厅
12.公共走廊、单元大厅和公共厕所(非必要)
13、建筑基础及其他基础设施
公共设施的所有权,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属于全体业主。根据草案《物权法》的规定:“停车位和车库应满足业主的需求。有协议的,停车位和车库的所有权以协议为准。如果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它属于所有所有者。”
社区公共设施的主要所有权类型是什么?
首先,应该具体分析社区公共设施的属性
从《物权法》开始分析社区公共设施的归属,主要区分以下情况:
(a)道路、绿地、电梯、楼梯、走廊和屋顶等。这种公共设施是社区不可缺少的,与整个居住社区形成一个整体。它们不具有独立产权的含义。事实上,这种公共配套设施的面积已经分配给业主购买的面积作为一个共享面积。无论合同如何规定其所有权,它都属于所有人。
(2)停车场、俱乐部和户外广告位等。这种公共设施与业主的生活有很大关系,但与上面的其他公共设施相比,它对业主的生活并不具有决定性。没有这些设施,业主就不能使用它们。更重要的是,这种公共设施不是作为一个池分配给业主的购买区。因此,开发商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他们的所有权。
二。《物权法》第6章业主对建筑物的所有权
第71条:业主有权部分享有、拥有、使用和处置建筑物。业主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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