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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立流程有知道的吗

来源:南充装修装饰网 浏览数:23次查看 发布时间:2025-06-17 03:40:25
简介:关于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立流程有知道的吗的相关装修疑问,相信很多朋友对此并不是非常清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装修知识要点,小编特此为大家整理出如下讲解内容,希望下面的装修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
如果有更好的建议或者想看更多关于装修问答怎么样到底好不好,可以多多关注南充装修装饰网。

《来自Aduo_7918的回答:》

首先,它不是“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而是“业主大会筹备小组”。这是因为在《物权法》中业主组织的名称被定义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是由第一届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业主大会类似于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而行业委员会类似于其董事会。

业主大会的建立需要一个法律程序。负责这一过程的人被称为业主大会筹备小组。其目的是组织第一次业主大会会议,完成第一次业主大会的三个重要议题。

1.第一次业主大会投票通过《管理规约》;

2.第一次业主大会投票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选举(首先)业主委员会成员组成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筹备组的成立在我国各省和地区略有不同,但大致如下:

如果满足一定的房屋交付比例(如大多数地区规定的入住率超过50%或第一个业主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2年以上),任何业主(房屋所有权证上的名人)都应通过公开、合理的条件选择部分业主(一般规定是居民委员会或其他第三方在住宅区协助公开招聘)。

筹备组的成立并不一定导致成立业主大会的法律程序的成功完成。也许它会失败,然后另一组业主可以遵循同样的方式再次准备。

业主大会成立后(通常以行业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向政府有关部门登记为标志),筹备组将立即解散。

由于筹备小组是一个临时组织,一个人一生只能做一次准备工作,所以了解业主大会的筹备过程并不符合成本效益。不如一些志趣相投的业主一起筹集资金,聘请专业律师帮助,这样可以提高效率。

《来自直到世界尽头z的回答:》

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的成立及工作流程

一、申请物业管理住宅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5名以上业主组成的联合小组可以向房产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一)房屋销售和交付建筑面积50%以上的;

(2)出售和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不到50%,但自第一个业主入住至今已有2年。

第二,成立筹备小组

(一)房产局收到申请后,应当作出书面答复,指导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

(二)房产局在规划区内张贴筹备组遴选公告,每栋楼推选一名代表组成筹备组。

(三)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布。公告时间不得少于7天。

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的成立及工作流程

一、申请物业管理住宅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5名以上业主组成的联合小组可以向房产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一)房屋销售和交付建筑面积50%以上的;

(2)出售和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不到50%,但自第一个业主入住至今已有2年。

第二,成立筹备小组

(一)房产局收到申请后,应当作出书面答复,指导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

(二)房产局在规划区内张贴筹备组遴选公告,每栋楼推选一名代表组成筹备组。

(三)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布。公告时间不得少于7天。

三、筹备组开展筹备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2)提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草案。

(三)登记和确认业主身份。

(4)提出选择的方法草案

四、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在兰县房产局的指导下,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1)首次业主大会的业主投票权数应通过自然套利确定。

(二)业主大会的决定应当经出席会议的业主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业主大会应当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更新计划以及物业管理企业的选择和解散,应当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V.提出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资料到兰县房产局备案

六、聘请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

《来自Tramper陈的回答:》

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召开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和物业用户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委托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未在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进行监督,并在期限内缴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

业主委员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开展活动,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二)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三)听取业主和用户的意见和建议;

(四)业主大会委托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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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立流程有知道的吗

作者:南充装修装饰网2020-11-05 10:32:4423+关注

《来自Aduo_7918的回答:》

首先,它不是“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而是“业主大会筹备小组”。这是因为在《物权法》中业主组织的名称被定义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是由第一届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业主大会类似于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而行业委员会类似于其董事会。

业主大会的建立需要一个法律程序。负责这一过程的人被称为业主大会筹备小组。其目的是组织第一次业主大会会议,完成第一次业主大会的三个重要议题。

1.第一次业主大会投票通过《管理规约》;

2.第一次业主大会投票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选举(首先)业主委员会成员组成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筹备组的成立在我国各省和地区略有不同,但大致如下:

如果满足一定的房屋交付比例(如大多数地区规定的入住率超过50%或第一个业主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2年以上),任何业主(房屋所有权证上的名人)都应通过公开、合理的条件选择部分业主(一般规定是居民委员会或其他第三方在住宅区协助公开招聘)。

筹备组的成立并不一定导致成立业主大会的法律程序的成功完成。也许它会失败,然后另一组业主可以遵循同样的方式再次准备。

业主大会成立后(通常以行业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向政府有关部门登记为标志),筹备组将立即解散。

由于筹备小组是一个临时组织,一个人一生只能做一次准备工作,所以了解业主大会的筹备过程并不符合成本效益。不如一些志趣相投的业主一起筹集资金,聘请专业律师帮助,这样可以提高效率。

《来自直到世界尽头z的回答:》

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的成立及工作流程

一、申请物业管理住宅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5名以上业主组成的联合小组可以向房产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一)房屋销售和交付建筑面积50%以上的;

(2)出售和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不到50%,但自第一个业主入住至今已有2年。

第二,成立筹备小组

(一)房产局收到申请后,应当作出书面答复,指导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

(二)房产局在规划区内张贴筹备组遴选公告,每栋楼推选一名代表组成筹备组。

(三)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布。公告时间不得少于7天。

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的成立及工作流程

一、申请物业管理住宅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5名以上业主组成的联合小组可以向房产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一)房屋销售和交付建筑面积50%以上的;

(2)出售和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不到50%,但自第一个业主入住至今已有2年。

第二,成立筹备小组

(一)房产局收到申请后,应当作出书面答复,指导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

(二)房产局在规划区内张贴筹备组遴选公告,每栋楼推选一名代表组成筹备组。

(三)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布。公告时间不得少于7天。

三、筹备组开展筹备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2)提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草案。

(三)登记和确认业主身份。

(4)提出选择的方法草案

四、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在兰县房产局的指导下,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1)首次业主大会的业主投票权数应通过自然套利确定。

(二)业主大会的决定应当经出席会议的业主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业主大会应当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更新计划以及物业管理企业的选择和解散,应当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V.提出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资料到兰县房产局备案

六、聘请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

《来自Tramper陈的回答:》

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召开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和物业用户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委托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未在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进行监督,并在期限内缴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

业主委员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开展活动,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二)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三)听取业主和用户的意见和建议;

(四)业主大会委托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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