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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办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南充装修装饰网 浏览数:24次查看 发布时间:2025-06-21 21:41:41
简介: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办流程是怎样的的相关装修疑问,相信很多朋友对此并不是非常清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装修知识要点,小编特此为大家整理出如下讲解内容,希望下面的装修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
如果有更好的建议或者想看更多关于装修问答怎么样到底好不好,可以多多关注南充装修装饰网。

《来自LIERNV的回答:》

您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代理流程如下:

我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或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需要补充的,质量监督部门应当退回申请材料,申请终止。申请人对申请材料进行补正后,可以重新申请。

三、主管部门核查。审查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审查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检验合格的,检验组应对产品进行抽样,申请人应将样品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四、主管部门审批。行政许可决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产品检验所需时间,包括样品交付时间、检验机构检验时间和异议处理时间,不包括在此期限内)。符合许可条件的,质量监督部门应当自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来自陌然浅笑_8309的回答:》

(1)申请和受理

1.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及时将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和新开工换(发)证产品的通知告知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生产企业,并通知和组织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领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企业应在《实施细则》颁布后20天内向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提出申请,领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表格。

3 .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省许可证办公室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

3)原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三份(替代企业);

4)产品《实施细则》要求的其他材料。

4.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应立即退回企业重新填写。因申请材料退回造成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的责任由企业承担。

5.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对符合要求的申请签署意见。对于审查部门组织的企业生产条件审查,省级许可证办公室保留申请备案,并在受理企业申请后15日内将相关材料移交审查部门。

6.申请取证的企业持有《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的,自受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对其产品进行无证处罚。

(2)企业生产条件审查

1.根据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审查部门或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组织审查小组对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一)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审查的,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在受理企业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二)由审查部门组织审查的,审查部门应当自收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提交的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2.审查部门或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制定企业生产条件审查计划,并提前通知企业。

3.评审组根据产品《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现场评审。

4.评审小组应当在现场评审结束前向企业公布评审结果。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

4.对于不合格企业,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在收到不合格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自收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企业应认真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取证。

(4)审批和认证

1 .由审查部门或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审查汇总企业证据收集材料,并报送国家许可证审查中心。

1)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的,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审查部门,审查部门应当自收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提交的材料之日起45天内完成企业生产条件抽查及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国家许可证审查中心;

2)审查部门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的,应当自收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提交的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许可证审查中心提交合格企业名单及相关材料。

2.国家许可审查中心应当自收到合格企业名单及相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查,并向国家许可办公室报告。

3.国家许可办公室应当自收到国家许可审查中心提交的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批。

4 .经审查批准,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许可证审查中心印制生产许可证证书,并送企业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通知企业领取证书;不符合认证条件的,国家许可审查中心将上报材料退回省级许可办公室或审查部门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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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办流程是怎样的

作者:南充装修装饰网2020-11-09 13:36:5124+关注

《来自LIERNV的回答:》

您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代理流程如下:

我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或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需要补充的,质量监督部门应当退回申请材料,申请终止。申请人对申请材料进行补正后,可以重新申请。

三、主管部门核查。审查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审查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检验合格的,检验组应对产品进行抽样,申请人应将样品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四、主管部门审批。行政许可决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产品检验所需时间,包括样品交付时间、检验机构检验时间和异议处理时间,不包括在此期限内)。符合许可条件的,质量监督部门应当自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来自陌然浅笑_8309的回答:》

(1)申请和受理

1.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及时将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和新开工换(发)证产品的通知告知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生产企业,并通知和组织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领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企业应在《实施细则》颁布后20天内向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提出申请,领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表格。

3 .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省许可证办公室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

3)原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三份(替代企业);

4)产品《实施细则》要求的其他材料。

4.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应立即退回企业重新填写。因申请材料退回造成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的责任由企业承担。

5.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对符合要求的申请签署意见。对于审查部门组织的企业生产条件审查,省级许可证办公室保留申请备案,并在受理企业申请后15日内将相关材料移交审查部门。

6.申请取证的企业持有《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的,自受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对其产品进行无证处罚。

(2)企业生产条件审查

1.根据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审查部门或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组织审查小组对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一)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审查的,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在受理企业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二)由审查部门组织审查的,审查部门应当自收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提交的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2.审查部门或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制定企业生产条件审查计划,并提前通知企业。

3.评审组根据产品《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现场评审。

4.评审小组应当在现场评审结束前向企业公布评审结果。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

4.对于不合格企业,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在收到不合格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自收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企业应认真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取证。

(4)审批和认证

1 .由审查部门或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审查汇总企业证据收集材料,并报送国家许可证审查中心。

1)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的,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审查部门,审查部门应当自收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提交的材料之日起45天内完成企业生产条件抽查及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国家许可证审查中心;

2)审查部门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的,应当自收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提交的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许可证审查中心提交合格企业名单及相关材料。

2.国家许可审查中心应当自收到合格企业名单及相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查,并向国家许可办公室报告。

3.国家许可办公室应当自收到国家许可审查中心提交的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批。

4 .经审查批准,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许可证审查中心印制生产许可证证书,并送企业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通知企业领取证书;不符合认证条件的,国家许可审查中心将上报材料退回省级许可办公室或审查部门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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