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啊_5072的回答:》
厦门市公务员申请社会保障住房实施意见;一、申请条件;申请社会保障住房的公务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共同申请人为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是共同申请人;(2)无房户;(三)未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不含住房货币化补贴);第二,租售原则;(一)组建家庭的公务员和年满35岁的单身公务员;住房,35岁以下的单身公务员可以申请
厦门市公务员申请社会保障住房实施意见
一、申请条件
申请社会保障住房的公务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共同申请人应当是申请人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沈
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是共同申请人;
(2)无房户;
(三)未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不含住房货币化补贴)
二、租售原则
(一)已成家的公务员和35岁以上的单身公务员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住房,35岁以下的单身公务员可以申请租赁社会保障住房。
(二)2008年7月15日前已经按照《厦门市公务员社会保障租赁住房经营者申请表》
法律(试行)(夏府办[〔2006〕298号)申请租赁社会保障住房的家庭,可以保留原申请租赁社会保障住房的轮候顺序,也可以重新申请购买社会保障住房。
三.申请程序
公务员申请社会保障住房的程序:
(1)申请。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厦门市公务人员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经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户籍、身份和住房情况将在所在单位公示七天。
(2)注册和考试。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主管部门办理。
管理局接受、发布数字并进行审查。区属单位的公务员应向当地区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报市机关审查。
(3)组织宣传。市政府在相关政府网站上组织了为期10天的公示,但没有公示
如有异议,应确认申请资格。
(4)采访和选择房屋。市公房管理中心或市房管办应根据房源情况分批组织选房。
(5)签订合同。申请租赁社会保障住房,申请人与公共服务管理中心签订社会合同
经济适用住房《房屋租赁合同》,与单位签订《社会保障性住房租金补助合同》;申请购买社会保障住房的,申请人和市住房办应当办理购买手续。
(6)登记入住。由市公房管理中心或市住宅办按规定办理入住手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厦门市社会保障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和组织的冒犯情况及意见;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材料。
四、轮候选人室
(一)公务员申请社会保障住房采取轮候配租、配售、后轮配租、配售方式
经营办法由市国土房产局和建设管理局另行制定。
(二)申请租赁社会保障住房的,市公房管理中心应当按照轮候人数的顺序组织选择住房。
申请人可以根据规定的条件、自己的需要和公布的住房资源选择自己的住房。申请人拒绝选房,或不能选房,或已签署选房确认函但未在指定期限内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对于一个房间类型,两人家庭和夫妇有一个孩子的家庭分配有两个房间类型,三人或三人以上的家庭(不包括夫妇有一个孩子的家庭)分配有三个房间类型。
单身和35岁以上申请社会保障住房的公务员可分配两种房型。
(三)公务员在工作场所租用社会保障住房,并将工作转移到其他工作领域的,可以
申请一个新的工作地点。
六、价格和租金
(一)社会保障住房销售价格按扣除征地费用和搬迁建设费用后的基准计算
价格和相关税费已确定。销售价格优势保障房办公室会同建设、财政、物价、土地和房产等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二)市、区单位的公务员租住的社会保障住房,由承租人根据住房市场
应支付标准金额的租金。
(三)公务员在租赁社会保障住房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单位工会予以
补贴房屋租金的60%,租金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工会按季度支付给申请人。市属和区属单位公务员的租金补贴,由其所在单位纳入部门预算,并按规定统一支付。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安排。
(四)公务员调动或辞职,单位应从调动或辞职的次月起停止发放
租金补贴,并书面通知市公有住房管理中心。变更后仍符合租金补贴条件的,原单位应当出具租金补贴清单,新单位应当签订租金补贴合同,继续支付租金补贴。租金补贴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
七、监督管理
(一)公务员承租或购买的社会保障住房只能自用,不得出租、转租、经营,
违反规定出借、交换或者转让的。
违反上述规定,属于租赁的,由所在单位或单位工会取消租金补贴,由市国土房产局收回租赁房屋;如属购买,市建设管理局将依法收回房屋。
(二)公务员申请社会保障住房除购房抵押外,不办理商业抵押。
(三)公务员对所购社会保障住房拥有有限的产权,且所购产权低于5%
确需转让的,可以向市建设管理局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是原始购买价格,并被合并到新的计算中。购买中取得的产权在5年后上市转让的,政府应当将原购买价格与在相应区域上市交易的社会保障住房指导价格之间的差价的60%支付给政府,政府可以优先回购。公务员在购买社保住房时,可以按照规定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公务员购买或租赁社会保障住房,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住房
情况,必须退出已购或已租的社会保障住房。收回的社会保障住房是由市土地和房产局收回的,是由市建设和管理局回购购买的。
(五)弄虚作假,隐瞒户籍、身份和住房状况,经调查属实的,取消申请
请具备资格。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5年内不得申请社会保障住房。对骗取社会保障租赁住房的,所在单位应当取消租金补贴,收回已支付的租金补贴。对骗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市建设管理局责令购房人退还。
已经购买的住房或购买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进行补充。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本意见的实施由市委机关负责解释。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来自a514102088的回答:》
组建家庭的公务员和年满35岁的单身公务员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年满35岁的单身公务员可申请租赁社会保障住房。我也想知道我的情况和你的完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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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啊_5072的回答:》
厦门市公务员申请社会保障住房实施意见;一、申请条件;申请社会保障住房的公务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共同申请人为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是共同申请人;(2)无房户;(三)未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不含住房货币化补贴);第二,租售原则;(一)组建家庭的公务员和年满35岁的单身公务员;住房,35岁以下的单身公务员可以申请
厦门市公务员申请社会保障住房实施意见
一、申请条件
申请社会保障住房的公务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共同申请人应当是申请人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沈
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是共同申请人;
(2)无房户;
(三)未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不含住房货币化补贴)
二、租售原则
(一)已成家的公务员和35岁以上的单身公务员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住房,35岁以下的单身公务员可以申请租赁社会保障住房。
(二)2008年7月15日前已经按照《厦门市公务员社会保障租赁住房经营者申请表》
法律(试行)(夏府办[〔2006〕298号)申请租赁社会保障住房的家庭,可以保留原申请租赁社会保障住房的轮候顺序,也可以重新申请购买社会保障住房。
三.申请程序
公务员申请社会保障住房的程序:
(1)申请。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厦门市公务人员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经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户籍、身份和住房情况将在所在单位公示七天。
(2)注册和考试。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主管部门办理。
管理局接受、发布数字并进行审查。区属单位的公务员应向当地区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报市机关审查。
(3)组织宣传。市政府在相关政府网站上组织了为期10天的公示,但没有公示
如有异议,应确认申请资格。
(4)采访和选择房屋。市公房管理中心或市房管办应根据房源情况分批组织选房。
(5)签订合同。申请租赁社会保障住房,申请人与公共服务管理中心签订社会合同
经济适用住房《房屋租赁合同》,与单位签订《社会保障性住房租金补助合同》;申请购买社会保障住房的,申请人和市住房办应当办理购买手续。
(6)登记入住。由市公房管理中心或市住宅办按规定办理入住手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厦门市社会保障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和组织的冒犯情况及意见;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材料。
四、轮候选人室
(一)公务员申请社会保障住房采取轮候配租、配售、后轮配租、配售方式
经营办法由市国土房产局和建设管理局另行制定。
(二)申请租赁社会保障住房的,市公房管理中心应当按照轮候人数的顺序组织选择住房。
申请人可以根据规定的条件、自己的需要和公布的住房资源选择自己的住房。申请人拒绝选房,或不能选房,或已签署选房确认函但未在指定期限内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对于一个房间类型,两人家庭和夫妇有一个孩子的家庭分配有两个房间类型,三人或三人以上的家庭(不包括夫妇有一个孩子的家庭)分配有三个房间类型。
单身和35岁以上申请社会保障住房的公务员可分配两种房型。
(三)公务员在工作场所租用社会保障住房,并将工作转移到其他工作领域的,可以
申请一个新的工作地点。
六、价格和租金
(一)社会保障住房销售价格按扣除征地费用和搬迁建设费用后的基准计算
价格和相关税费已确定。销售价格优势保障房办公室会同建设、财政、物价、土地和房产等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二)市、区单位的公务员租住的社会保障住房,由承租人根据住房市场
应支付标准金额的租金。
(三)公务员在租赁社会保障住房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单位工会予以
补贴房屋租金的60%,租金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工会按季度支付给申请人。市属和区属单位公务员的租金补贴,由其所在单位纳入部门预算,并按规定统一支付。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安排。
(四)公务员调动或辞职,单位应从调动或辞职的次月起停止发放
租金补贴,并书面通知市公有住房管理中心。变更后仍符合租金补贴条件的,原单位应当出具租金补贴清单,新单位应当签订租金补贴合同,继续支付租金补贴。租金补贴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
七、监督管理
(一)公务员承租或购买的社会保障住房只能自用,不得出租、转租、经营,
违反规定出借、交换或者转让的。
违反上述规定,属于租赁的,由所在单位或单位工会取消租金补贴,由市国土房产局收回租赁房屋;如属购买,市建设管理局将依法收回房屋。
(二)公务员申请社会保障住房除购房抵押外,不办理商业抵押。
(三)公务员对所购社会保障住房拥有有限的产权,且所购产权低于5%
确需转让的,可以向市建设管理局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是原始购买价格,并被合并到新的计算中。购买中取得的产权在5年后上市转让的,政府应当将原购买价格与在相应区域上市交易的社会保障住房指导价格之间的差价的60%支付给政府,政府可以优先回购。公务员在购买社保住房时,可以按照规定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公务员购买或租赁社会保障住房,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住房
情况,必须退出已购或已租的社会保障住房。收回的社会保障住房是由市土地和房产局收回的,是由市建设和管理局回购购买的。
(五)弄虚作假,隐瞒户籍、身份和住房状况,经调查属实的,取消申请
请具备资格。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5年内不得申请社会保障住房。对骗取社会保障租赁住房的,所在单位应当取消租金补贴,收回已支付的租金补贴。对骗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市建设管理局责令购房人退还。
已经购买的住房或购买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进行补充。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本意见的实施由市委机关负责解释。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来自a514102088的回答:》
组建家庭的公务员和年满35岁的单身公务员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年满35岁的单身公务员可申请租赁社会保障住房。我也想知道我的情况和你的完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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