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商品房建筑面积计算方法
作者:南充装修装饰网2020-02-08 15:46:32106+关注 在购房过程中,普通用户最难掌握的是公共建筑面积的分配,这也是读者最近一直关注的问题。目前,公共建筑面积的分配主要依据1998年12月颁布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 《规定》第5条明确规定了公共建筑面积分配的基本原则: (一)商品房公共建筑面积的分配以建筑物为基础。每栋商品房的共用建筑面积,应当按照其套内建筑面积与建筑套内建筑面积之和的比例确定。 (2)为整个商品房服务的公共建筑面积由该建筑内的所有套商品房分摊;服务于本地区的公共建筑面积应由受益的所有商品房共享。 公共建筑面积多次分摊的,分摊系数单独计算。每栋商品房的共用建筑面积为共用建筑面积之和。 (3)公共建筑面积的划分延期后,每套商品房不划分建筑面积的具体部分。任何人不得占用或改变原设计功能。 简而言之,这个原则就是:按面积比例分享,谁受益谁分享,不分土地分享金钱。 对于共用建筑面积,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含补充协议)应明确商品房销售面积、共用建筑面积和共用建筑部位。根据《规定》,可参与分配的六个公共建筑区域包括:大堂、公共大堂、走廊、走廊、公共卫生间、电(楼)梯、楼梯、电梯井、电梯机房、* *路、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房、制冷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房、燃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作休息室、值班门卫室。 物业管理用房和其他为建筑功能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以及部分公共墙面积,具体指房屋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隔墙和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此外,受益于购买的其他非经营性房屋也可根据情况进行分摊,但房屋名称和分摊的总建筑面积必须在销售(预售)合同中明确。根据《规定》第7条,不应包括的公共建筑空间包括:地下室、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以及自有和自用单位出售的房屋。 当您购买的整栋楼的楼层或门由一个家庭购买时,该家庭的销售面积包括该楼层或门的公共建筑面积,因此该家庭不参与其他楼层(门)的相同公共建筑面积的分配,当然,其他人也不需要分配其公共建筑面积。除此之外,每个人都要参与公共建筑面积的分配。 此外,《规定》第11条的内容对买方更有利。我希望你在购买过程中注意这一点。该条款的具体内容如下:“当建设项目部分竣工时,售房单位申请计算已竣工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参与分摊的共有公共建筑或其他商品房尚未竣工,需要以规划批准的建筑面积为基础的,住房和土地管理部门应同意并作出书面承诺:对于预先计算的商品房销售面积,在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与住房和土地管理部门的最终实测结果相比,面积增加的,结算房价保持不变;面积减少的,销售单位应当退还实际销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