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装修室内环境标准
作者:南充装修装饰网2020-02-08 21:41:2884+关注 噪音和隔音 1居住建筑在布局和建筑结构上应采取防噪声措施。当窗户关闭时,卧室和客厅的允许噪音水平白天为50dB(A级),晚上为40dB(A级)。 2楼板的加权标准冲击声压级不得大于75dB。 应采取结构措施提高楼板的隔声性能。 3空气声重隔声,楼板不应小于40dB(分隔住宅和非住宅空间的楼板不应小于55dB),隔墙不应小于40dB,外窗不应小于30dB,门不应小于25dB。 应采取结构措施来提高地板、底墙、外窗和门的隔音性能。 4、水、热、电、气管道穿过地面和墙壁时,应在孔洞周围采取密封和隔音措施。 电梯不应该安排在卧室和客厅旁边。当由于各种条件需要将其放置在很近的地方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音和减振措施。 6管道井、水泵房和风机房应采取有效的隔音措施,水泵和风机应采取减振措施。 阳光、采光、照明和自然通风 1居住建筑应充分利用外部环境提供的日照条件。每个住宅建筑应该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来获得冬季的阳光。 2卧室、客厅(厅)、厨房应设置在窗外,窗面积比不应小于1/7。 三组内部空间应能提供适合其使用功能的照明水平。罩外大堂、电梯大堂、走廊和楼梯的楼层照度应满足功能要求。 4居住建筑应自然通风,每栋居住建筑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建筑面积的5%。 防潮 1住宅的屋顶、外墙和窗户应能防止雨水和融化的冰雪进入房间。 2在室内温度和湿度的设计条件下,住宅屋顶和外墙的内表面不应出现结露。 空气污染 1)住宅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活性和浓度应符合表7.4.1的规定。 表7.4.1居住建筑室内空气污染物限值 序列号项目限制 氡1 游离甲醛 苯 4氨 5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