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和房价的上涨,购买一套商品房需要大量的储蓄。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特别小心。那么签订购房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今天装修网做个小系列和大家聊聊,希望大家多关注。
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第一项:关于五个证书
陷阱:有的开发者没有五证或者五证不全。为了卖房,他们可能会提供假五证,主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有效的第一期或前一期社区出售房屋的五个证明。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产证,甚至使购房合同无效。
对策:
1.注意原版拷贝。
2.如果有原件,则取决于批准日期以及使用和销售的区域。
3.对于正在办理承诺证书的开发商,可以约定由开发商承担一定期限内未取得证书的责任。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出卖人保证为出售该房屋而持有的五张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果买受人因此退房,出卖人愿意承担双倍返还已付房价款给买受人的责任。
第二项:关于共享区域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五条只处理建筑面积的变化,让部分开发商增加分摊面积,减少使用面积,而总建筑面积不变。根据合同,开发商没有违约,买方也是无根据起诉。
对策:
1.合同第三条写清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面积。
2.在附件二中列出游泳池区域的组成。
3.按套购买使用面积,双方不参与分摊。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公摊面积变更:
1.实际测量的水池面积超过临时测量面积的,买方应在临时测量面积的3%内结算,超过3%的部分由卖方承担相关费用;实测面积小于暂测面积的,买受人应当据实结算。
2.买方对实际测量面积的承诺,应在临时测量面积之外1平方米内如实结算。
第三项:关于房产证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条没有明确条款中的“规定期限”是指法定期限还是约定期限,因此取得房地产许可证的日期不详。可能导致资质较差的开发商延迟发证或者找各种理由不办理证书。
对策:
1.五证齐全的项目,一般保证买受人拿到房产证,所以如果五证不全,不做讨论。
2.列举行政机关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原因。开发商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买方不能以违法行为起诉行政机关。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因出卖人原因,出卖人未能在交付后360日内为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双方选择以下方式处理:
1.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
2.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补充条款第八条承担责任。
因买受人未依法支付办理房产证的相关费用,导致出卖人在房屋交付后360日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买受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1种处理方式及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承担责任。
因发证行政机关的原因,出卖人未能在房屋交付后360日内为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受人和出卖人互不承担责任。怎么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本合同有书面通知义务的,双方应以快递方式通知对方。
第五项:关于出售房屋的地点
陷阱:开发商开发多个楼盘时,买家可能会买一个位置好的楼盘,但当房子可以交付时,楼号就变成了一个结构相同、位置不好的楼层。
对策:
1.在合同附件一中,附上住宅区的平面图并注明建筑编号。
2.开发商应在该图纸上盖章确认。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出卖人应当在平面图上标明该待售房屋的建筑号,并将平面图加盖公章后粘贴在本合同附件一中。
第六项:出售房屋抵押
陷阱:有的开发商为了盘活资金,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然后将自己建造的房产抵押。这种房子卖了,开发商破产,买家得不到房子。因为买受人没有取得房产证,所以没有物权。
对策:
1、在土地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查明房地产是否有抵押记录。
2.要求开发商向房管局提交合同。
3.要求开发商提供担保。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出卖人保证其所售房屋无抵押。买受人因此退房的,出卖人承担双倍返还已付房价款的责任。
项目7:《财产管理公约》
陷阱:《物业管理条例》于2010年9月1日实施,明确规定开发商应在买受人购买该房屋前与之前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否则,开发商不得出售房屋。潜在买家可能无法依法获得房产证。
对策:
1.买方应通过招标的方式要求前期物业介入。
2.开发商用之前的房产签了《物业管理公约》。
3.买方还应签署由三方共同签署的《物业管理公约》。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房屋出售前,出卖人应与招标方式选定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签订本合同时,买卖双方应签署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署的《物业管理公约》。
第八项:关于各方的责任范围
陷阱: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各种原因(如五证不全、一房两购、到货购房等)导致买受人拿不到房子。),买方损失的范围不明确。
但是,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范围。
对策:
1.根据6月1日《民法通则》和《解释》细化实际损失。
2.为开发商造成的损失准备证据。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出卖人因单方原因退房的,出卖人承担以下责任:
1.退还已付房价款及其利息(该利息的计算,如果是一次性付款,则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如为按揭还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2.补偿买受人签订本购房合同至退房时每平方米的差价。
3.赔偿买受人所购房屋的装修费用(该费用仅限于装修对象及相关账单)。
4.对于抵押付款的买受人,出卖人应当赔偿买受人办理抵押相关手续的费用(包括银行手续费、保险费、鉴定费、公证费等)。)。
通过以上装修网对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事项的介绍,相信大家对购房合同都比较了解,也可以参考这类购房。
以上内容均为转载或编辑意见,不代表装修网意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南充装修装饰网提供南充装修公司排名与装饰公司排名,让您轻松找到靠谱的装修公司及装修效果图。网站免费发布南充装修招标,找优质家装、工装公司就到南充装修网!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事项需谨记 提前做好功课很重要的详细装修介绍和相关装修说明,装修问答栏目还介绍了装修行业好不好及怎么样的问题,关注装修问答更多栏目内容,注重系统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内容全面新颖、重点突出、通俗易懂,全面给您讲解装修问答怎么挑选选哪个的要点,是您装修问答装修参考的小助手。
以上文章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人立场,如需删除,请注明该网址:https://dajiafc.com/article/238091.html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和房价的上涨,购买一套商品房需要大量的储蓄。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特别小心。那么签订购房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今天装修网做个小系列和大家聊聊,希望大家多关注。
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第一项:关于五个证书
陷阱:有的开发者没有五证或者五证不全。为了卖房,他们可能会提供假五证,主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有效的第一期或前一期社区出售房屋的五个证明。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产证,甚至使购房合同无效。
对策:
1.注意原版拷贝。
2.如果有原件,则取决于批准日期以及使用和销售的区域。
3.对于正在办理承诺证书的开发商,可以约定由开发商承担一定期限内未取得证书的责任。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出卖人保证为出售该房屋而持有的五张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果买受人因此退房,出卖人愿意承担双倍返还已付房价款给买受人的责任。
第二项:关于共享区域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五条只处理建筑面积的变化,让部分开发商增加分摊面积,减少使用面积,而总建筑面积不变。根据合同,开发商没有违约,买方也是无根据起诉。
对策:
1.合同第三条写清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面积。
2.在附件二中列出游泳池区域的组成。
3.按套购买使用面积,双方不参与分摊。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公摊面积变更:
1.实际测量的水池面积超过临时测量面积的,买方应在临时测量面积的3%内结算,超过3%的部分由卖方承担相关费用;实测面积小于暂测面积的,买受人应当据实结算。
2.买方对实际测量面积的承诺,应在临时测量面积之外1平方米内如实结算。
第三项:关于房产证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条没有明确条款中的“规定期限”是指法定期限还是约定期限,因此取得房地产许可证的日期不详。可能导致资质较差的开发商延迟发证或者找各种理由不办理证书。
对策:
1.五证齐全的项目,一般保证买受人拿到房产证,所以如果五证不全,不做讨论。
2.列举行政机关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原因。开发商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买方不能以违法行为起诉行政机关。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因出卖人原因,出卖人未能在交付后360日内为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双方选择以下方式处理:
1.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
2.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补充条款第八条承担责任。
因买受人未依法支付办理房产证的相关费用,导致出卖人在房屋交付后360日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买受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1种处理方式及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承担责任。
因发证行政机关的原因,出卖人未能在房屋交付后360日内为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受人和出卖人互不承担责任。怎么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本合同有书面通知义务的,双方应以快递方式通知对方。
第五项:关于出售房屋的地点
陷阱:开发商开发多个楼盘时,买家可能会买一个位置好的楼盘,但当房子可以交付时,楼号就变成了一个结构相同、位置不好的楼层。
对策:
1.在合同附件一中,附上住宅区的平面图并注明建筑编号。
2.开发商应在该图纸上盖章确认。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出卖人应当在平面图上标明该待售房屋的建筑号,并将平面图加盖公章后粘贴在本合同附件一中。
第六项:出售房屋抵押
陷阱:有的开发商为了盘活资金,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然后将自己建造的房产抵押。这种房子卖了,开发商破产,买家得不到房子。因为买受人没有取得房产证,所以没有物权。
对策:
1、在土地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查明房地产是否有抵押记录。
2.要求开发商向房管局提交合同。
3.要求开发商提供担保。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出卖人保证其所售房屋无抵押。买受人因此退房的,出卖人承担双倍返还已付房价款的责任。
项目7:《财产管理公约》
陷阱:《物业管理条例》于2010年9月1日实施,明确规定开发商应在买受人购买该房屋前与之前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否则,开发商不得出售房屋。潜在买家可能无法依法获得房产证。
对策:
1.买方应通过招标的方式要求前期物业介入。
2.开发商用之前的房产签了《物业管理公约》。
3.买方还应签署由三方共同签署的《物业管理公约》。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房屋出售前,出卖人应与招标方式选定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签订本合同时,买卖双方应签署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署的《物业管理公约》。
第八项:关于各方的责任范围
陷阱: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各种原因(如五证不全、一房两购、到货购房等)导致买受人拿不到房子。),买方损失的范围不明确。
但是,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范围。
对策:
1.根据6月1日《民法通则》和《解释》细化实际损失。
2.为开发商造成的损失准备证据。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出卖人因单方原因退房的,出卖人承担以下责任:
1.退还已付房价款及其利息(该利息的计算,如果是一次性付款,则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如为按揭还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2.补偿买受人签订本购房合同至退房时每平方米的差价。
3.赔偿买受人所购房屋的装修费用(该费用仅限于装修对象及相关账单)。
4.对于抵押付款的买受人,出卖人应当赔偿买受人办理抵押相关手续的费用(包括银行手续费、保险费、鉴定费、公证费等)。)。
通过以上装修网对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事项的介绍,相信大家对购房合同都比较了解,也可以参考这类购房。
以上内容均为转载或编辑意见,不代表装修网意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如需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 杭州尚品装修网装饰。